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教師除了傳授書本知識外,還要以身作則,主動知法守法,通過言傳身教,教會學生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公民。可見學校這種“免費摔壞手機”的舉動,做了很不好的示範。此舉是在告訴學生“校規大於法律”,不需要尊重他人財產權,遵守法律。很多地方都發生過學校老師怒砸學生手機扔進水桶等事件。被曝光後引發輿論批評,最後老師們賠償並向家長和學生道歉。需要註意的是,手機屬於公民私有財產。學生違規帶手機進學校違反校規。老師可以根據校規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暫時收繳,妥善保管,放學後歸還給家長,督促家長進行再教育。但老師不能侵犯他人財產權,擅自摔壞或破壞學生手機。在學生手機的管理上,教育部有明確的指導意見,很多學校也探索出了合理的方案,得到了家長和學生的支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上海的沙田學校,設置了有趣的“機場升級”和“停機坪”,還有正規的手機保險箱,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對手機進行不同程度的管理。此外,學校還舉辦了學生辯論賽,就手機上網、玩遊戲等話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讓學生充分了解使用手機的利與弊。這些正面案例是各地學校的學習榜樣。
上一篇:如果妳叫壹個人去死,他真的死了會負法律責任嗎?下一篇:如何折疊壹把帥帥的神刀壹千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