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立法權限在公安部,不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所以公安部五條禁令的立法程序沒有問題。
這“五個嚴禁”是什麽?
壹是嚴禁違反槍支管理和使用規定,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二、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將被開除;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三、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第四,工作時間嚴禁飲酒,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五、嚴禁參與賭博,違者將被開除;情節嚴重的,開除。
擴展數據:
警察法第四十八條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受到行政處分的人民警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警銜或者取消警銜。
必要時,可以對違反紀律的人民警察采取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的措施。
綜上所述,《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十二款和第四十八條是公安部五條禁令的法律淵源。公安部五條禁令的立法主體和程序合法,立法依據合法,立法內容合法,與《警察法》不沖突。
百度百科-公安部五面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