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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公司籌建期間形成的債務,有什麽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企業不成立的,由發起人承擔,企業成立成功的,由企業承擔。調解、調停、仲裁、訴訟。債務糾紛訴訟是壹種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幹問題的規定》(三)第二條發起人以個人名義簽訂設立公司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成立後,確認前款規定的合同,或者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發起人以正在設立的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在公司成立後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成立後,有證據證明發起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設立中公司的名義與對方簽訂合同。公司以此為由主張不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相對人善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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