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違法的。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管是先打還是後打,都不構成正當防衛。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有明確規定,正當防衛也有“度”的限制,不是無限制的。超過壹定的“度”就意味著防衛過當,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