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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險理賠和人身傷害賠償有什麽區別?

首先,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在於,責任險是財產險的壹種,而人身意外險是人身險的壹種。下面我們來解釋壹下他們的定義。責任保險是指以保險客戶的法定賠償風險為承保對象的壹種保險。它屬於廣義財產保險的範疇,適用廣義財產保險的壹般管理理論,但又有自己獨特的內容和經營特點,因此是壹種可以獨立形成體系的保險業務。可分為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壹定數額的保險費。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遭受直接原因或近因的意外傷害,造成身故、殘疾、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壹定期限內,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給付壹定數額的保險金。從他們的定義來看,兩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1.承保內容不同:責任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可能對他人利益造成的損失,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這種利益損失應由被保險人承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其直接或近因導致死亡、殘疾、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

2.保險金額的確定方式不同: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以靈活的賠償限額為基礎,作為被保險人轉移法律風險和保險人承擔法律風險的最高限額。人身意外險不詢問被保險人有沒有損失,損失多少,只是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賠付。

3.保險費率不同:責任險的費率與被保險人的業務性質和意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法律制度對損害賠償的規定和賠償限額的高低有關。意外傷害保險按保險金額損失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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