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做傷殘鑒定,在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
傷害案件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應當要求公安機關進行鑒定。公安機關會給傷者出具委托書。
傷者收到委托書後,應親自到當地法醫診所,憑委托書請法醫進行鑒定。法醫接受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和檢查。
對於只有體表損傷的鑒定,法醫壹般會立即出具鑒定結果;對於有內傷的傷者,法醫會要求傷者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確定內傷並進行鑒定。傷情檢查清楚後,法醫會出具或告知傷者。傷情調查清楚後,會出具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