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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契稅征收標準

法律分析:個人購買普通住房1.5%,首次購買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1%。個人購買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按65438+成交價格的0.5%征收契稅。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暫按成交價的1%征收契稅。商品房契稅征收標準如下:

買方稅:

1,房產交易手續費:3元/m2。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

3.權證印花稅:5元/份。

4.印花稅:房價的0.05%。

5.契稅:交易價格(或評估價格)×3%。

賣方稅費:

1,房產交易手續費:3元/m2。

2.印花稅:房價的0.0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壹條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權屬並承擔契稅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本法所稱土地和房屋所有權轉移,是指下列行為:

(壹)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的買賣、贈與和交換。

前款第二項所稱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讓。

以作價出資(入股)、抵債、轉讓、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至5%。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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