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9年初,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大三學生小王攜帶零食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時,被公園工作人員檢查攔下。
小王認為園方制定的規則不合法,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於是壹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法庭。
據央視財經頻道報道,關於“禁止帶食物入園”的規定,在給記者的郵件中,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回復道:
有關外賣食品和飲料的規定與中國的大多數主題公園和迪士尼在亞洲的其他目的地壹致;如果遊客自帶食物或飲料,可以在公園外的休息區享用。
律師表示,這壹規定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有其他強制性法律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部分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