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上海陪產假的規定是什麽內容?
上海:配偶陪產假為10天。
陪產假又稱陪護假,是指產假期間女方享有壹定時間照顧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陪產假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當然,還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如果妳的情況比較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確實無人照顧,或者醫院有相關要求,可以向單位申請困難津貼或者照顧。
總而言之:
上海產假規定是十天。產假是女員工的專屬,男性陪產假比女性產假少很多。女人生產期間,男人的陪伴還是很重要的。不管陪伴時間長短,男人都要珍惜陪伴時間。
法律依據: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壹條
依法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天婚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享受產假60天,男方可享受陪產假10天。產假與產假享受同等待遇,陪產假期間配偶工資按其正常出勤應得工資支付。
按照法律法規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兒假。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支付。
鼓勵用人單位采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彈性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和育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