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告和被告各自勝訴或敗訴時,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分擔訴訟費,原則上按照勝訴和敗訴的比例進行;
3.當敗訴方是幾個人的訴訟時,法院可以根據他們的人數以及他們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益,來決定每壹方應該承擔多少。如有因自身利益訴訟產生的費用,應由當事人承擔;
4.撤訴的,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5.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訴訟費由雙方協商承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壹審、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二審通過調解解決,由雙方協商承擔;協商不成的,由二審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支付辦法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勝訴方自願承擔。
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當事人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變更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壹審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第三十壹條人民法院調解達成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