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害人受公安機關委托進行法醫鑒定的,打人方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2.輕微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構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挑起事端的行為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2.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 * *場所聚眾鬧事,造成公共* * *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綜上,在家中毆打他人,如果被害人經公安機關委托法醫鑒定,構成輕傷以上,打人方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屬於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構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