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該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三年以上,連續三年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後成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不少於65,438+0,000名股東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的股份,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比例為65,438+05%以上;
5.公司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和交易所申請上市。
根據《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創業板上市的條件是:
(壹)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連續兩年盈利,且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較低者計算。
(三)第壹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無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可以看到,股份公司上市的硬性條件是公司並表資本總額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且開業三年以上,無重大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