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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遛狗不拴繩是要被打死的。

法律分析:如果狗沒有拴繩,車輛正常行駛,那麽狗主人全責。如果沒有用繩子拴狗,撞狗的車輛正常行駛,沒有違法行為,從責任的角度來說,是狗主人沒有保護好狗,應該負全責。1,沒有養犬證可以拒賠:沒有養犬證,不能證明狗是狗主人的合法“財產”,所以主人可以選擇拒賠,流浪狗也可以,但是出現這種情況最好報警;2.有養犬證但沒有牽繩,車輛運行正常:小型犬可以上街,但要求狗主人用牽繩牽著走。如果車輛正常行駛,撞到沒有拴繩的狗,車主有權拒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245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當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犬出戶的,應當佩戴犬牌,並按照規定采取拴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和傳播疾病。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本轄區內的流浪狗、流浪貓進行控制和處置,防止疫情擴散。縣級人民政府、鄉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養犬的防疫管理工作。犬類防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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