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通常根據參保人的工資收入和工作條件確定。壹般情況下,社保基數由用人單位申報,社保部門審核後確定,參保人不能調整。
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參保人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調整社保基數。比如參保人工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參保人失業,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調整社保基數。社保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並做出相應的調整決定。
總而言之:
社保基數由用人單位申報,社保部門審核後確定,參保人不得調整。但在特殊情況下,參保人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調整社保基數。具體的調整政策和流程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被保險人向當地社保部門或相關機構咨詢詳細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繳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壹條規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