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賭博罪的量刑標準,賭博罪如何量刑?”回答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進行賭博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偶爾賭博,有贏有輸,但贏的不多,輸的也不多;有些人經常壹起賭博,但涉及的金額很少,而且參賭者並沒有把賭博所得作為主要的生活來源或揮霍。根據情節給予治安處罰等行政處理,不宜將此認定為犯罪。該罪主要針對賭徒,即聚眾賭博,以賭博為生的職業人員。符合以下標準的,需要刑事立案: (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獲利總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10余名中國公民出境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3條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