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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名還是以前的名字怎麽辦?

法律分析:社保卡的名字是以前的名字。需要改名才能繼續正常使用社保卡。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並加蓋戶籍專用章後,即可變更社保卡上的姓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壹條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滅失,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請求賠償的,占有人應當將因毀損、滅失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返還權利人;權利人的損害未得到充分賠償的,惡意占有人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零九條保管人應當在倉單上簽名或者蓋章。倉單包括以下項目:

(壹)存款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儲存貨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件數和標誌;

(三)儲存貨物的損耗標準;

(四)儲存場所;

(5)儲存期;

(六)倉儲費;

(七)倉儲貨物已經保險的,保險金額、期限和保險人名稱;

(八)簽發人、地點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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