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有符合要求的名稱和章程。至於有哪些不合規的名字,對於即將成立律所的妳來說,這裏不用我介紹了,可以自己補,也可以百度壹下。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這裏的固視怎麽理解?如果是租賃場地,必須有租賃合同。面積不能太小,要有足夠的辦公空間開展業務。
3、擁有65438萬元以上的資產,其中流動資產不少於5萬。這已經是很低的門檻了。如果沒有65438+萬元,確實很難保證壹個機構的正常運轉。
4.必要的辦公設備。比如基本的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器等。,必須具備開展法律服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儀器。這篇文章是為了避免那些空殼公司的存在。
5、有三名以上專職律師從事律師業務滿3年。註意幾點,三年,三年,全職不兼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四條是律師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發起人應當是具有壹定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到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