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近年來,中國調整了社會保障的制度結構,將制度從單壹制度推向多支柱制度,從現收現付轉向部分積累,社會保險基金開始有了節余。老百姓平時領取的養老和失業保險待遇都是從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中央財政撥款、國有股減持和股權資產轉讓、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以及投資收益。該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和使用。
補充保障基金是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企業年金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自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中國壹些省市和行業統籌部門開始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2000年,國務院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規範為企業年金概念。
社會保障基金是指支付各種社會保險項目形成的基金,可分為養老、失業保險基金和醫療。廣義上是壹個國家為保障社會事業積累的全部資金,通常包括社會救助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在中國,還有壹個機構叫社保基金理事會,主要用於投資,保值增值,應對未來老齡化高峰期的社會保險支付壓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