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全體人民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並頒布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規範的總稱。法律通常是指對社會全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由立法機關制定,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特殊行為準則(社會規範)。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有力武器。它也是捍衛人民權益的工具,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法律是最高的社會規則,掌握了法律就掌握了人類的命運。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應當由人民制定,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應當由人民掌握。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民族性質的純潔性,調和社會矛盾的有效性。法律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為了規範活人而不是死人。法律工具主義者將法律視為僵化的工具和壹成不變的教條。它違背了民主和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類社會創造的對象,也是人類解放自己的工具,反過來影響人類社會的發展。法律是指壹個國家用來規範國內各方管理的政策。在法律體系中,有許多法規和政策。如何讓法制到位?它不是強制執行,而是法律制度對於我國的可行性,也就是說,它符合人性化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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