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法可依,這是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的前提。社會主義國家要求健全完善的法律體系,使壹切需要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都有相應的更加合理、符合實際需要的法律規定,這是社會生活的重要方面,有法可依。
2.守法是守法的普遍原則,是實施社會主義法治的中心環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之壹。
3.執法必須嚴格,這意味著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在執法時必須壹絲不茍,依法辦事。在處理公務和辦案時,必須有法律依據,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
4.違法必究,就是壹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懲罰,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的原則。
原則
1,法理。它的基本含義是,社會主義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個人必須無條件地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的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做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
2.民主原則。社會主義法治所體現的民主是與社會主義密切相關的社會主義民主,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是實行人民內部民主和對人民敵人專政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