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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康復和社區戒毒有什麽區別?

1.社區康復和社區戒毒有什麽區別?

1,社區康復和社區戒毒的區別包括以下幾點:

(1)社區康復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戒毒後續服務措施,為防止復吸,對後續護理采取強制訂購手段;

(二)社區戒毒期限為三年,社區康復期限不超過三年;

(3)對象不同,社區戒毒的對象是吸毒人員,社區康復的對象是解除對吸毒人員的強制隔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四十八條

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不超過三年的社區康復。社區康復參照本法關於社區戒毒的規定執行。

二、社區戒毒應遵守哪些規定?

1,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2、遵守社區戒毒的有關規定;

3、自覺履行社區用藥協議,如違反或嚴重違反協議,將按規定處理;

4、每月向社區戒毒工作組報告;

5.自覺接受尿檢:第壹年至少12次,壹個月1次,第二年至少6次,兩個月1次,第三年至少4次,壹個季度1次,全程至少22次;

6、在社區戒毒期間,不得吸毒或註射毒品;

7、暫時離開社區戒毒場所三天以上的,應提前向社區工作站請假,返回後及時終止請假並接受尿檢;

8.外出時,按要求寄回當地公安機關的尿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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