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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規定

《勞動法》第15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時,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保障其受教育的權利。這是我國勞動法在勞動保障方面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9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這是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對用人單位使用未成年人的壹種懲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對其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擴展數據

教師虐待兒童的解決方案

1.如果家長發現孩子受傷,首先要拍照,留下證據。家長禮貌的問老師,尊重老師,不要太強硬。與老師溝通的方法和技巧壹定要恰當,否則會適得其反。

2.如果家長發現孩子多次受傷,就要註意了。家長不要貿然去問老師,應該去問其他家長,看看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有,幾個家長聯合起來舉報園方,更有說服力和威懾力。

3.如果家長發現孩子可能被老師虐待,要及時詢問其他家長,不要怕得罪老師而選擇隱忍。如果真的發生了,妳應該和其他家長壹起去學校詢問,看視頻。看視頻的時候要用手機把視頻拍下來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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