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至少有壹個家庭具有5年以上城鎮常住戶口;
2.申請人已婚並有監護權或為35歲或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
4.申請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但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時,需要註意的是,家庭年收入低於3萬的家庭優先。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很讓人心動,但是也有壹些不足,房子的位置就是要素之壹。經濟適用房多位於城鄉結合部,交通不是很發達。長期發展還是需要壹段時間的,所以這個因素也是人們選擇經濟適用房首先要考慮的。有利有弊,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來看待。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區民政部門、家庭收入、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區民政部門,區房管部門通知申請人進行30日審核公示;鎮人民政府應當調查核實,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機構應當通知申請人,並通過街道辦事處、核查、住房狀況、婚姻狀況等方式在市房產信息網上公示,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流程完成後,大概需要1年才能拿到房子。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目前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