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摔倒的,不按工傷賠償。相關人員可以按照意外傷害自行投保意外險賠償自己的損失。
認定工傷的流程如下:
1.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回執;
2.基礎信息采集核實符合受理條件後,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受理受理條件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的,工傷保險部門應當向用人單位出具《傷亡事故調查處理通知書》,核實相關情況;
4.工傷保險部門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面決定,並在20個工作日內送達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和職工所在單位。
綜上所述,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傷,所以我的摔傷骨折不算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