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2.在香港以外出生但已獲準在香港合法居住滿七年的中國公民。
3.在香港以外出生的中國公民,在出生時其父母(父親或母親)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4.在香港合法居住滿七年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外國人(非中國籍)。
壹般來說,在香港連續居住滿七年的外國人,經入境事務處批準後,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即“香港居留權”)。但是,在香港居留超過三年的外國人將失去永久居留權,外籍家庭傭工等專業類別將被排除在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之外。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類別
香港永久居留,或香港長期居留身份,主要包括兩種,即: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持證人必須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獲得入境事務處批準。
2.香港身份證
持證人必須不是香港永久居民,但在限定時間內進入香港超過180天,並持有工作簽證、學生簽證、進入香港居留許可、部屬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