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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丟了怎麽辦?有危險嗎?

法律分析:沒有危險。因為現在涉及金融、通訊、交通等領域的業務都需要本人憑身份證原件辦理。用別人的身份證幹壞事,要追究責任。與身份證持有人無關,身份證持有人不負責。身份證號碼是身份證本身的壹個代碼,可以反映居民的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號碼泄露不會有不好的影響。現在,壹些具體的事情,如銀行開戶,選民登記,營業執照和酒店入住,都需要身份證。出示身份證就會被登記,號碼會被泄露,但不會危害我們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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