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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傳票到了怎麽辦?

法律分析:簽署傳票,提交答辯狀,積極應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會向被告郵寄起訴狀、答辯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被告需要做的是搞清楚原告是誰,案由是什麽,對方的訴訟請求是什麽,為什麽被起訴,對方有什麽證據。準備答辯,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後15日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對法院管轄權有異議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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