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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在公共場合不配合測溫是否違法?

疫情期間,很多不守規矩的女生要麽不戴口罩,要麽拒絕量體溫。他們傲慢霸道,無視規則,公然當眾大吵大鬧。但是,他們最終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嚴懲。

疫情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類似的違法行為還在發生。張某某(女,25歲)在進入北京地鐵7號線灣子站時拒不配合測溫,並毆打安檢人員。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處理。張某琴竟然敢打警察。他傲慢的行為激起了公眾的憤怒。該女子進入地鐵站安檢時,值班保安發現其體溫為37.3度,認為其體溫異常,要求其等待進壹步檢查。結果女子惱羞成怒,只好強行進入。她和值班保安進行了壹場拉鋸戰。嚴重的陰影擾亂了公共汽車的秩序。

警察來處理這件事,希望她能被約束住。沒想到,這位女士在地鐵入口處開始吵鬧。她向四面八方翻滾,並破口大罵警察辱罵執法人員,甚至發展成武裝襲擊警察。在多次勸說未果後,民警果斷用胳膊摟住女子的脖子,將她像死魚壹樣扔在地上。動作幹凈利落。目前,張某琴因涉嫌妨礙公務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坐在審訊室裏,她終於冷靜下來,對自己不理智的行為後悔不已。在疫情期間,我們應該服從安排,禁止非法行為,和諧社會有賴於我們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因此,我們應該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反思自己的行為,遵守《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采取控制人流、車流、抵制謠言、打擊哄擡物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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