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起訴需要律師嗎?
1.被告人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應當根據下列情況決定:
(1)比如債權人起訴要求償還債務,對於債務的數額沒有爭議,但是沒有錢償還。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聘請律師:
(2)如果是侵權案件,雙方爭議較大。如果他們完全不參與對方,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聘請律師。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二、聘請律師需要註意什麽?
聘請律師時要註意:
1,註意查看是否有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明白什麽是律師的長期經驗和良好的職業素質;
3.委托人應檢查律師執業證書是否通過年度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