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什麽是緊急避險?

什麽是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危險,造成損害而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如果是緊急情況,不承擔刑事責任。壹般來說,如果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可以認為是緊急避險:

1.緊急避險的時間:危險正在發生或者即將發生,對合法權益構成緊急、直接的危險;

2.緊急避險的故意:行為人對正在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危險有清醒的認識,希望以避險為目的保護更大的合法權益;

3.緊急避險的客體:行為人損害壹種合法權益以保全另壹種更大的合法權益的方法;

4.緊急避險的可行性:只有在沒有其他方法避免危險的情況下,才允許緊急避險;

5.緊急避險的限度:緊急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其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什麽是必要限度,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實踐中的標準是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應當小於避免的損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壹條。

緊急避險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危險的侵害,緊急避險是必要的,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上一篇:如何評價西南政法大學哲學系的晉松先生?
  • 下一篇:司法權PK行政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