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
2、防衛必須針對實際存在的,並且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3.正當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
4.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壹定限度。
正當防衛的必要條件是什麽?
1,正當防衛的客體條件要求正當防衛必須針對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不能針對合法行為和第三人實施所謂的“防衛”;
2、正當防衛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即目的應該是合法的、正當的;
3.正當防衛的實踐條件,即正當防衛必須針對實際發生的、正在發生的侵害行為,過早防衛或者虛假防衛不屬於正當防衛,否則行為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4、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即防衛方式和強度的適當性,防衛的強度必須與侵害的強度相當,足以有效制止侵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