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是解決民事糾紛的重要途徑,但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並不僅限於民事訴訟。
解決民事糾紛的機制包括:
1,自助。即爭議主體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爭議,包括強迫對方服從的自決方法和相互妥協的和解方法。
2.社會救濟。也就是說,糾紛的主體依靠社會力量來處理糾紛,包括請第三方進行說服協調的調解方式,以及特定機構作出事實上的判決,作為第三方對權利義務作出裁決的仲裁方式。
3.公共救濟。即糾紛主體依靠國家的力量解決糾紛,尤其是訴訟方式,具有國家強制和糾紛解決的終極特征。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
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守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