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根據各種法律的規定,可以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以下幾類:
1.公民(自然人)。
2.機構和組織(法人)。
3.國家。
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權利能力。權利能力又稱權利義務能力,是指依法參與壹定法律關系,享有壹定權利,承擔壹定義務的法律資格。它是法律關系主體實際取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前提。
公民的權利能力可以分為壹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法人的權利能力沒有上述幾類,所以與公民的權利能力不同。
2.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實際取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能力。公民的行為能力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分類。其中壹個比較重要的分類是根據其內容分為權利能力、義務能力和責任能力。世界各國法律壹般將本國公民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
法人組織也有能力,但和公民的能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