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國際民防組織確定的“國際民防日”。2009年是中國自1992加入該組織以來首次開展民防日宣傳活動。主題是“註意民防和安全生活”。主要內容是宣傳防空防災和公共安全知識,增強人們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
強調在災前、災中、災後,由多方面組成的民防結構是開展拯救生命、財產和環境的各種行動的最合適的管理機構;強調預防必須作為壹個重要部分納入發展政策和計劃;它還強調發展和加強災害管理和壹般平民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民防的任務範圍不僅是在戰時發生異常災害時采取防禦措施,而且在平時發生極其嚴重的災害時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日本在首相府設立了“中央防災會議”,各地也成立了地方防災組織,負責民防和防災救災。
通過平時防災活動促進民防基本建設。7月1986日,瑞典成立了新的民防機構“國家民防、救援和消防服務局”,繼承了原“瑞典民防局”的職責,並被授權承擔其他與救援服務相關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