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的銀行業合規與內部合規部規定,合規風險是指銀行未能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組織制定的相關標準以及適用於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可能面臨法律或監管制裁、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從內涵上看,合規風險主要是指銀行因自身原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而遭受的經濟或聲譽損失。這種風險更嚴重,成本更高。
合規風險最初來自金融行業,主要針對銀行機構。然而,自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頒布以來,合規風險的概念已經從銀行擴展到非銀行公司層面的內部控制風險。因此,隨著合規概念的深入,合規風險的定義更加寬泛,被定義為壹家公司在內部控制和治理過程中,因未能遵守法律、法規、政策、最佳實踐或服務水平協議而導致的風險。
主要的合規風險是什麽?
1.投資合規風險。
2.銷售合規風險。
3.信息披露合規風險。
4.反洗錢合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