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包括表意行為(法律行為)和非表意行為(事實行為)。
(1)法律行為(表意行為):簡單來說,就是行為人通過意思表示而進行的活動,是壹種有意識的活動,在做某件事之前事先有所思考。表意行為包括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效力待定民事行為、可撤銷民事行為和無效民事行為。-
(2)事實行為(非故意行為):這樣,妳事先並沒有想好某件事,但妳所做的事卻能產生法律效果。比如妳撿到654.38+0萬元,妳事先沒想好,但是妳撿到654.38+0萬元,就構成了與失主返還財產的法律關系。只要記住法律事實行為包括這些: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先占權、創設等。(來自網絡,僅供參考)
從上面可以看出,當法律關系發生變化時,法律行為的發生是有趣的。
比如妳把手機賣給別人,這是基於買賣行為的物權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