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3月18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15根據2009年2月27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的決定作第壹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頒布,是關系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壹件大事,為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推進教育改革發展,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體系,維護教育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加快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教育進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階段,這將對我國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全文可參考以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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