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侵權行為的構成條件
1,侵害他人受民法保護的權益;
2、行為違法,即違反了民法的規定。
二、民事侵權行為的特點:
1.民事侵權是違反民法規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義務的行為;
2.有些民事侵權行為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如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傷害,即使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也構成民事侵權行為;
3.雖然我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侵權行為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我的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在某些情況下,違反國家民事政策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也可以構成民事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設立,也可以單方設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