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過市場價兩倍視為欺詐;
2、十倍以上的進價是暴利,是違法的;
3、超過30%壹般是不合理價格,可以投訴;
4.超過物價部門核定的最高價是正常的。
超出定價的法律後果:
1.超過政府規定的最高限價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的,可以認定為價格違法行為;
2.根據相關法律,超定價銷售可能會受到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
3.在災害、戰爭等特定情況下,超定價銷售可能構成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可能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4.如果超標價銷售行為涉及欺詐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可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5、消費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超價銷售行為,請求行政救濟或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賠償。
綜上所述,市場價2倍以上算欺詐,進價10倍以上算暴利違法,30%以上壹般是投訴的不合理價格,超過物價部門核定的最高價是正常的。
法律依據: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八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以擡高或者壓低價格的手段銷售、購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擡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