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第29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
給監理單位
第三十八條規定,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方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第三十六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據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並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同壹個被檢查項目的業績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兩次驗收,其最終目的是壹致的,都是為了驗收項目,從而保證項目質量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