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是指組織對社會的責任。壹個組織應該以壹種有益於社會的方式運作和管理。社會責任通常是指壹個組織承擔的高於自身目標的社會義務。超出了法律和經濟所要求的義務。社會責任是組織管理倫理的要求,是組織出於義務的自願行為。
名詞解釋
如果壹個企業既承擔法律和經濟義務,又承擔“追求對社會有益的長遠目標”的義務,我們就說這個企業有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包括企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道德和公共利益等。,由經濟責任、可持續發展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組成。這不僅指企業責任,也指其他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是社會法和經濟法規定的個人對整個社會的責任,是由角色義務責任和法律責任構成的二元結構體系。責任有兩種:第壹種是指壹個人應該做的事情,如職責、義務、崗位責任等。這種責任實際上是壹種角色義務責任或預期責任。第二種是妳因為沒有盡到妳的職責(沒有盡到妳的角色義務)或者沒有盡到妳的鼓勵義務而要承擔某種形式的不良後果或者強制義務,也就是過去的責任,比如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社會責任可分為“積極責任”和“消極責任”。積極責任又稱預期社會責任,要求個體采取積極的行動,促使產生對社會有益(不特定於大多數人)的後果或防止不良結果。消極責任,或者說過去責任和法律責任,只有在個人的行為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時,才要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