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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的基本法律屬性是什麽?

平等是社會主義的基本法律屬性。

平等是人類的重要價值追求。資產階級在其革命中喊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但並沒有實現平等。即使在它建立了資本主義制度之後,平等仍然是壹個名存實亡的口號。他們當年的革命口號,在他們革命成功之後,成了貧富差別的遮羞布,成了資產階級炫耀的裝飾品。

無產階級在革命過程中,也高舉平等的旗幟,把平等作為革命的重要目標。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建立社會主義制度後,直接把平等作為其重要的法律原則寫入憲法。

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確承認並認真堅持。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別指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

擴展數據:

平等作為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必須反對特權。所謂特權是指特殊權利,超出壹般權利。它是某些社會成員憑借某種獨特的資源和優勢,在同等情況或同等條件下無法享有的權利,其本質是壹種非法的“權利”。

這種權利既沒有道德上的正當性,也沒有法律上的正當性,是對平等的壹種反應和否定。壹旦有了特權,就不會有真正的平等。壹旦特權出現在法律中,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和有效性就會受到影響,會遇到嚴峻的挑戰。

特權壹旦實現,必然會踐踏平等,破壞法律。只要有人享有違法不被追究的特權,平等就會被否定,法治就會被破壞。要實現平等,就必須依法否定和反對特權。特權是平等的敵人,允許特權和讓特權損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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