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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方法和假設的方法是什麽?

實際的法律就是法律實際上的樣子。必然性法則是法律應該有的樣子。

1,實在法或現實法是指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的規律。它們有的體現並符合正義,有的與正義無關,有的與正義相悖。

2.必然或理想的法律在壹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正義的法律,法律正義是必然或理想的要素在法律中的主要體現。

3.簡單來說,該是什麽就是什麽,該是什麽就是什麽。

擴展數據:

1,“應然法”和“實然法”成為壹對重要的法哲學基本範疇。

2.在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著作中,有時會區分“自然法”和“人為法”。認為“法”是“自由的、無意識的自然法”,法是“法的表現”。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71 ~ 72頁。在當代中國的法學理論中,也有人主張“法”和“法”應該區別使用。

4.龔丕祥教授認為,“法律是社會主體在經濟關系運行中產生的權利主張;法律是壹種國家意誌,是首先體現統治階級意誌的真正的法律規範和秩序體系。”

百度百科-實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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