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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指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

法律匯編是在不改變內容的情況下,將規範性文件按照所涉及問題的性質或者公布的順序進行整理歸類,並按照壹定的目的和標準匯編成書的活動。

分為官方法律編纂和非官方法律編纂。

法律編纂是指對屬於某壹部門法或某壹類法律的所有規範性文件進行整理、補充、修改,乃至在新的基礎上制定新的系統的法律的法律創造活動。如果這種編譯活動的目的是制定代碼,則稱為代碼編譯。

立法也被稱為法律制定或法律創造。是指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或者經授權的國家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按照程序,制定、補充、修改、廢止法律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並對法律予以承認的專門活動。

在我國,廣義的立法壹般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文件的活動。立法主體不僅包括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還包括被授權的地方各級機關和各級行政機關。

狹義的立法是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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