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獎勵申報過程中,如果審批機關發現獎勵有錯誤,但申報機關沒有提出撤銷,首先要明確獎勵的性質和來源。獎項由政府部門或其他單位頒發的,按照政府獎勵和榮譽稱號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註銷手續。如果是企事業單位自主設置的獎勵,需要按照相關獎勵規定辦理。審批機關發現獎勵有錯誤但申報機關未提出撤銷的,審批機關可以要求申報機關撤銷。報告機關接到請求後,應當認真考慮實際情況,嚴格依法處理。申報機關不同意註銷的,審批機關可以依法進行處罰。需要註意的是,對於其他單位或個人因獎勵失誤造成的法律後果,責任應由責任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處罰也將依法進行。
如果申報機關不同意取消,審批機關可以采取什麽措施?申報機關不同意取消的,審批機關可采取調查核實、聽證答辯、責令改正、暫停獲獎資格等多種措施。采取措施時,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程序公正合法。
在獎勵申報過程中,如果審批機關發現獎勵有錯誤,但申報機關沒有上報撤銷,需要依法處理。審批機關可向申報機關要求撤銷,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在處理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公正合法,處罰措施合理適當。
法律依據:
《政府獎勵和榮譽稱號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獎勵資格、暫停獎勵資格、撤銷已經頒發的獎勵或者榮譽稱號,並可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