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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養的法定刑是什麽?

生而不養可能構成遺棄罪。

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如果父母不能盡到義務,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直至成年。父母有能力用贍養費撫養子女,但拒絕撫養的,可以判定為遺棄罪。也就是說,從孩子壹出生就遺棄,或者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遺棄、拒絕盡義務,都是違法的。

確定構成遺棄罪的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限於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老、幼、病或其他家庭成員。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拒絕贍養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且有贍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這樣條件的人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沒有法律上的相互贍養義務,就不存在遺棄問題。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具有故意。

綜上,由於夫妻雙方對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撫養、教育和保護權利,* * *共同承擔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撫養子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情節惡劣的,可能構成遺棄罪,將被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9條

夫妻有互相贍養的義務。

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第1060條

配偶壹方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配偶雙方有效,除非配偶壹方與對方另有約定。

夫妻之間對壹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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