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飲用水衛生管理的機構和職責:明確了飲用水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和職責分工。
飲用水水源和水源保護區的劃定、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與控制的規定。
飲用水衛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標準:規定了飲用水衛生管理的基本標準和指標,如氣味、色度、濁度、細菌等指標。
各類供水企業的管理要求、責任和義務:包括自來水廠、居民供水設施、飲用水銷售站等供水企業的管理規定。
除了《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之外,還有壹些相關的法律和標準。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法》、《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這些法律法規對於維護飲用水衛生、保障公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除了《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之外,還有壹些相關的法律和標準。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法》、《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這些法律法規對於維護飲用水衛生、保障公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國務院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