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衛生標準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以壹定形式發布的法定衛生標準,旨在保護人民健康,保證人類生活質量,以法律形式規定飲用水和人民健康中各種因素(物理、化學和生物)的價值,以及為實現這些價值的有關行為準則的規定。
2006年底,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完成了1985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工作,正式頒布了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從2007年7月起全面實施。法定限量是指保證飲用水中的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體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限量。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編制過程
1.2005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召開了由相關部委參加的“生活飲用水系列標準研討會”,啟動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工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
2.2005年2月,65438+飲用水衛生標準草案完成。65438年2月24日,飲用水衛生標準發布。項目周期為72個月,計劃由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起草。
3.2006年,《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在中國公開征求意見;2006年6月,該標準獲得批準。65438+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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