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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十二歲以下兒童犯罪?

法律分析:12周歲以下兒童免於刑事處罰;但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不利監護責任,對兒童犯罪行為的危害後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具體量刑中,不僅要考慮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還要充分考慮其犯罪動機,是初犯、偶犯還是累犯;在* * *共犯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犯罪後無悔和壹貫表現的情況,決定對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使判處的刑罰有利於未成年犯的改造和健康成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但其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責令其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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