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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俄國遵循“吸煙斬首”的法律。懲罰有多殘酷?

在17世紀,沙皇俄國的禁煙是非常強烈和殘酷的。當時的俄羅斯仍然遵守1698年編纂的《俄羅斯教規》,這是壹部俄羅斯法律,壹直沿用到18世紀。其中關於禁煙的規定有:對持有煙草者施以酷刑、私自販賣煙草、刺鼻孔、割鼻子、流放、被抓到私自吸煙、死刑。

17世紀初,俄國還是壹個偏袒歐洲的小國。當時歐亞大陸被蒙古人壟斷,他們要做附庸才能保住壹席之地。俄國正在經歷從貴族社會到農奴社會的轉變。破產的農民被驅逐出他們的土地,壹些人不得不進入城市尋找工作,而另壹些人則為新興的農奴主工作並受到殘酷的剝削。

因此,城市中的流浪者和無產者的數量開始增加。壹旦遊民開始增多,社會治安就會逐漸惡化,當時的俄羅斯就是這樣,於是香煙開始大量流入城市,遊民和無業人員也靠賣香煙和零食為生。嚴重影響了沙皇俄國的體面,於是暴力國家機器開始出動。首先,在法理上制定了嚴格的法律法規來懲罰那些以賣煙為生的遊民,並發動武裝力量消滅城市中的遊民。流浪漢和不賣煙草的人都被抓進了監獄,他們被各種法律定罪。有些被流放,有些被斬首。事實上,主要目標不是賣煙的和抽煙的,而是流浪者。

經過壹次徹底的清洗,俄羅斯男人只敢肆無忌憚地抽煙,而城市街道上的平民早已憂心忡忡,大批賣煙的和流浪漢逃回農村,不得不淪為農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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